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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CGX照片的罪犯去自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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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今天,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
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拨通了0 1 0 11 0
“我传了四百多张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你在哪里?”
“我在江苏的 ”
“那你找你们当地派出所吧 ”
“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规矩,自首不了 。。”
“那你就来北京吧”
“报销车费不?管饭不 。。”
“嘟--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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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楼主| 发表于 2008-2-2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刚才去了一趟我们这里的派出所,进门后门卫问干什么的.....我说看艳照后自首来了....看门人说再别来凑热闹了,我们公安内部自首都需要半年时间,国庆节后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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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2-2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200张以上 负刑事责任  

靠   够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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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这也行,楼主太油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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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这帮傻B干嘛不去要照片的版权啊,应该可以赚一笔,好期待能看到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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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中国的公安局都吃饱了撑的吧,社会治安不管,管这种屁事,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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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公安这种做法叫:做戏。提醒人们的眼中要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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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淄博

哈哈 说不定凶手就在我们中间阿

大家小心啊  灰鸽子来了  快点拔掉摄像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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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中国公安也不乏追星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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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有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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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原帖由 WEIGE 于 2008-2-21 17:03 发表
中国的公安局都吃饱了撑的吧,社会治安不管,管这种屁事,浪费纳税人的钱。
支持伟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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