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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8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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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河北秦皇岛
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有的完全可以自己做些事,但多数可能没有门路,只是自己有些技能、特长,但不知如何发挥;还有一部分有创业意愿,但又没有经验、资源、资金甚至是胆量进行现实中的创业。这两种人应该是大有人在。这个方案就是针对这些人的,前提条件当然是参与者要对这种模式认可,否则只能是另谋高就了。
虚拟公司不只是签短期合约,那只是公司开展业务时的一种服务采购。虚拟公司的成员是和公司有长期合约的,主要成员还可以持有虚拟公司的股份,这一点和现实中的公司一样。各方利益通过签订大家认可的协议来保障。只不过在虚拟公司中,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各成员在公司变成现实公司之前,只能拿虚拟工资,只有公司发展成实际公司后才可变现。虚拟公司不需要办公场地,也没有上班时间的限制,大家付出的多数是业余的精力,是一种闲余能力及精力的利用,当然,不排斥有人全力投入公司工作,这样的话公司的经营成本大大降低及资金风险,运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经过大家的商议制定相应的规则及解决措施也是可以解决的。如果大家够同心协力,利用这种模式完全可以做成一些事的。当然,此种形式不是适合任何形式的业务,在一些法规上的保障也不足,但也没有明显的危害,未尝不是一种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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