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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证券3月27日公告称,“12春和债”存在预计违约风险和被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
“12春和债”由春和集团2012年4月24日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为5.4亿元,中投证券为“12春和债”的债权代理人。
中投证券公告称,律师事务所君泽君出具关于“12春和债”增信资产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称,春和集团已明确提供资料的资产处于抵押、质押和司法查封冻结状态。因此,截至目前,关于“12春和债”尚未发现切实可行的增信措施。鉴于春和集团当前经营持续严重困难且无法提供切实可行的增信措施,预计“12春和债”2017年年度利息偿付存在困难。
另外,据春和集团此前公告,预计公司2016年年度经营业绩将继续出现亏损。按照相关规定,“12春和债”存在被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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