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消息,韩华集团收购大宇造船海洋公司获得有条件批准,这是韩华自2008年首次尝试收购以来时隔15年终于跨过审批关。
韩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公正交易委员会4月27日有条件批准韩华收购大宇造船,韩华方面也接受了委员会提出的条件,由此该收购案的审批程序完成。
公正交易委员会4月26日在全体会议上表示,委员会决定以韩华采取整改措施为条件批准韩华航空航天公司等韩华集团旗下5家子公司收购大宇造船49.3%的股份。委员会提出的整改措施主要内容是,韩华在向大宇造船的竞争对象——HD现代重工业、HJ重工业等公司提供军舰零部件时,不得在公开价格和技术信息方面做出歧视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