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披露,大津重工联合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商贸”)及其全资子公司作为共同卖方,承接了 6 艘《1064 TEU集装箱船建造合同》并签署了相关协议。为了确保上述合同得到切实履行,天海防务与隆海重能共同签订了 6 份担保合同为大津重工委托新扬子商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具银行履约保函提供不超过 10,800 万欧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折合人民币约 85,287.84 万元,该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开具的保函额度逐笔生效。
此外,大津重工泰州分公司联合新扬子商贸及其全资子公司承接了 1 艘《40000 吨散货船建造合同》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为了确保上述合同得到切实履行,天海防务与隆海重能共同签订了担保合同为大津重工泰州分公司委托新扬子商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具银行履约保函提供不超过 1,798.8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折合人民币约 13,021.76 万元,该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开具的保函额度逐笔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