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间,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运”或“公司”)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披露,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3 号)》,宁波海运董事会同意公司处置即将达到33年强制报废船龄的“明州 25”轮和“明州 58”轮。
“明州 25”轮建造于1990年8月28日,载重吨为42,025吨;“明州 58”轮建造于1990年9月14日,载重吨为52,600吨。两艘船舶的船级社均为CCS,船旗国均为中国,预计资产处置时间为到龄报废时间,即分别为 2023年8月和9月。
截至2023年3月31日,“明州 25”轮账面净值为987.14万元,“明州 58”轮账面净值为1,576.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