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从宁波市口岸办公室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域口岸扩大开放,扩大穿山、象山港和石浦三个港区开放面积58.13平方公里,其中象山港港区和石浦港区是首次获批对外开放的港区,这标志着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域八大港区全部实现口岸开放,为宁波舟山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再添新动能。
根据国务院批复,此次共涉及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1号泊位、象山港港区新乐船厂和大中庄码头、石浦港区新港码头和中国供销集团万吨级码头等5个重点项目。
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域是我省最大的海港口岸,由甬江、镇海、北仑、大榭、穿山、梅山、象山港、石浦八大港区组成,拥有大、中、小相配套的各类经营性泊位300余个,其中对外开放泊位100余个。
此次批复扩大开放后,宁波港域将新增对外开放岸线1894米、对外开放泊位9个,每年能新增集装箱吞吐能力62万标准箱、货物吞吐能力300万吨。
据悉,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1号泊位建设规模为7万吨级专业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泊位总长330米、宽55米,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
该泊位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交工验收,2020年9月开展内支线船舶临时靠泊作业。去年1月,该泊位获交通运输部和省口岸办批复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截至此次批复扩大开放前已完成国际航行船舶挂靠509艘次,完成外贸集装箱装卸50.26万标准箱。此次获国务院批复后,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11个泊位全部实现口岸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