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船舶非法排放,欧盟将采取更严格措施

欧洲议会(MEP)交通和旅游委员会明确,欧盟海域航行的船舶不仅要为漏油缴纳劝阻性罚款,还应该为污水和垃圾排放缴纳罚款。

近日,欧洲议会交通和旅游委员会投票决定更新欧盟关于防止欧洲海域船舶污染并确保肇事者面临罚款的规定。该谈判授权草案以36票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此举有助于确保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所有防止船舶非法排放的国际标准成为欧盟法律的一部分,以提高执行效率。

具体而言,欧洲议会议员支持将欧盟禁止排放油类和有毒液体物质的现行规则扩大到包括排放污水、垃圾和洗涤器残留物的提议,并希望船东承担因船舶污染造成的任何环境损害责任,以防无法找到或无力支付全额罚款的对非法排放负有责任的船长或船员。同时,欧洲议会议员还希望欧盟各国政府避免对违法行为设定最高或最低处罚,以确保处罚的有效性和相称性不被削弱。新规则侧重于对船舶污染的行政罚款,而刑事制裁将在欧洲议会目前正在与欧盟政府谈判的单独立法中解决。

欧盟现行规则负责引入CleanSeaNet(欧洲溢油和船舶探测卫星警报系统)。由于该系统缺乏关于污染事件后续处理情况的报告,欧洲议会交通部赞成鼓励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就污染事件进行更多的信息交流,并希望50%的CleanSeaNet警报能够得到尽快核实,以防止非法排放物扩散,从而出现污染物无法检测的情况。

欧洲议会报告员Marian-Jean Marinescu(欧洲人民党,罗马尼亚)表示:“由于成员国执行力不足,欧盟现行规则无法发挥作用。这是不可接受的。现在,各成员国应该加强保护欧洲海域免受船舶非法倾倒废物的有害影响。有必要有效地发现非法排放行为,并制定具有真正威慑力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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