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政策延续到2017年底


日前,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根据《补充通知》,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政策将延续到2017年12月31日。其中,对于确已开工但在2017年底前未完成的新建内河示范船,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船舶检验机构核查后,清算日可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

与“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政策相比,《补充通知》调整完善了两项补助政策:一是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兼营内河运输的沿海单壳油船改造纳入了补助范围;二是将新建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补助政策,调整为对采用动力系统整体更新方式改建为LNG动力船予以补助。根据改建船舶功率不同,单船补助标准为54万元至89万元不等。

据悉,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于2003年展开,至今已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促进了船舶运力结构调整,2015年全国内河船舶平均吨位达到800吨,比2010年底提高53.3%;二是提高了内河运输效率,2015年京杭运河苏北船闸过闸船舶平均吨位提高10.9%,平均待闸时间缩短0.77小时,在长江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过闸试验时,单闸次通过4艘示范船的货物实载量达到1.94万吨,比目前近1万吨的平均水平有大幅提高;三是提高了内河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水平,仅通过对1万余艘船舶实施生活污水防污染设施改造,每年即可减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9万吨;四是拉动了船舶工业需求,据测算,通过政策引导,淘汰、改造老旧运输船舶和新建示范船,直接和间接拉动船舶工业产值260亿元以上,同时带动了内河新船型、新技术研发和新能源应用,促进了内河船舶工业技术进步。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共拆解改造船舶20247艘,其中拆解小吨位过闸船5328艘、拆解老旧船4315艘、拆解或改造单壳液货船603艘、改造生活污水防污染船舶10001艘;已建造完工示范船87艘,其中川江及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37艘、LNG动力船50艘。

为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相关工作,我国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加快现有老旧落后船舶的拆解改造,并积极支持发展高效绿色船型。近期将重点研发长江中游港口至洋山、舟山等水域的集装箱、散货船型,以及京杭运河至洋山、舟山等水域的集装箱船型,不断提高内河运输效率。

来源:中国船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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