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及责任人被罚270万

12月21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披露,12月20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的2023年7月12日,中国重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多计利润7181.24万元,2019年多计利润1.07亿元,2020年少计利润1.22亿元,进而导致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12月12日,中国重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相关年度报告数据进行了更正。本次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的归母净利润分别变动-6104.06万元、-9104.60万元、1.04亿元、4838.65万元,但未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告知书》显示,中国重工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良,时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姚祖辉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中国重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王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姚祖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完整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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