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新加坡海工巨头Seatrium(原胜科海事)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Seatrium New Energy(原吉宝远东,Keppel FELS)已与挪威上市钻井平台船东Awilco Drilling就两起半潜式钻井平台仲裁案件达成和解。Seatrium New Energy将支付57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14亿元)和解金。
据了解,此次纠纷源于船东终止“Nordic Winter”号和“Nordic Spring”号半潜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根据仲裁法院的最终裁决,Awilco与Seatrium New Energy分别获得“一胜一败”的诉讼结果:前者在“Nordic Winter”号仲裁案件中胜诉;后者在“Nordic Spring号仲裁案件中胜诉。
此前消息,Awilco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以每艘4.25亿美元的价格订购上述两座半潜式钻井平台。2020年6月,Awilco以船厂违约为由,终止“Nordic Winter”号钻井平台建造合同,并称有权获得已向船厂支付的5472万美元分期付款的退款及应计利息。吉宝远东否认了船东的违约指控,并拒绝对方提出的所谓“合同终止”。
2020年12月初,吉宝远东以Awilco无法支付原定于2021年3月付款的第二批款项为由,终止“Nordic Spring”号钻井平台建造合同,并决定开始申请仲裁和行使船厂权利;12月下旬,Awilco再次以船厂违约为由,终止“Nordic Spring”号钻井平台建造合同,并表示有权向船厂索要已经支付的4300万美元分期付款及相关利息。
吉宝远东根据两份造船合同规定的终止条款应收回的金额提出约6.938亿美元的索赔,分别是“Nordic Winter”号的4.249亿美元和“Nordic Spring”号的2.689亿美元,其索赔要求遭到Awilco的坚决否认。双方自此开启长达数年的诉讼纠纷。
2023年4月,仲裁法院根据吉宝远东与Awilco旗下子公司Awilco Rig 1(AR1)提交的相关证据,裁定吉宝远东在“Nordic Spring”号仲裁案件中胜诉;11月,仲裁法院裁定Awilco旗下子公司Awilco Rig 2(AR2)在“Nordic Winter”号仲裁案件中胜诉。
随着最终裁决公布,Seatrium New Energy和RigCo Holding与Awilco、AR1 和 AR2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Seatrium New Energy将向AR2支付57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14亿元)的和解金,作为对两项仲裁裁决、所有索赔争议以及Seatrium New Energy、AR1和AR2之间分别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金额的全面和最终和解,意味着历时四年的纠纷正式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重组后的吉宝岸外与海事(Keppel O&M)与当时的胜科海事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合并后,吉宝岸外与海事遗留的钻井平台及其光船租赁协议已经全部转让给由外部投资者拥有多数股权的资产控股公司——RigCo Holding。
根据Seatrium本周的公告,与Awilco终止两份钻井平台合同有关的案件已移交给RigCo,RigCo将负责Seatrium New Energy根据和解协议应支付的所有和任何款项,以及AR1和AR2仲裁期间产生的法律费用和成本。因此,5700万美元和解金将直接由Rigco向AR2支付,不会对Seatrium New Energy造成任何财务影响。
据悉,Awilco在2022年6月出售钻井平台后,旗下钻井船队已全部清空。相较之下,Seatrium已将多份海工合同收入囊中,涵盖浮式生产储卸油船(FPSO)、半潜式浮式生产装置(FPU)以及多份维修改装协议。今年截至目前,Seatrium的最大一份海工合同来自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负责两艘FPSO P-84和P-85的EPC总包工程,合同价值约为110亿新元。
此外,Seatrium旗下裕廊船厂(Jurong Shipyard)也已经与挪威石油投资公司Akastor旗下子公司MHWirth达成最终和解,同意向Akastor支付6800万美元解决双方关于4座钻井平台的设备合同纠纷,加上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今年早些时候裁定的1.01亿美元赔偿金,Seatrium将在该案件中累计支付1.7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