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海上浮动设施安全,防止水域污染,促进海工装备产业发展,中国海事局制定了《海上浮动设施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和《海上浮动设施技术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6日。
- 《海上浮动设施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
本规则旨在规定船舶检验机构实施海上浮动设施法定检验,以及海上浮动设施接受法定检验的基本制度依据,包含检验类型、检验范围、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证书格式、检验和发证程序以及设计、修造、营运和监管等各方的责任界定等。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设置的海上浮动设施。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不适用用于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军事用途的浮动设施。
- 《海上浮动设施技术规则(征求意见稿)》
中国海事局表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确保浮动设施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续符合安全和环保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则。
除本规则各篇另有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设置的海上浮动设施。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不适用用于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军事用途的浮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