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纯电池动力船舶安全,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舶领域应用,中国海事局组织制定了《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
本规则适用于船长大于等于5m的仅采用蓄电池作为推进动力源和主电源船舶,包括海船、河船等;适用于锂离子蓄电池和能量型超级电容器,且锂离子蓄电池仅限于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软包电池除外);本规则适用于钢质船舶、铝合金船舶和船长小于20m的纤维增强塑料船舶;不适用于军用舰艇、体育运动船艇。
本规则为纯电池动力船舶的补充要求,纯电池动力船舶尚应满足对船舶航行水域适用的规则的有关要求。本规则施行后,替代对船舶航行水域适用的相关规则中涉及磷酸铁锂电池的相关要求。
来源:中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