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造船撤单官司仲裁和解 返还1063.2万美元

10月10日,中国船舶发布公告,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5月和12月承接了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公司新造4艘PX121H型PSV(平台辅助船)的建造合同,船号为H1340/ H1341/ H1350/ H1351。船东对本项目前2艘船即H1340和 H1341项目分别以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于2016年6月13日在香港以临时仲裁方式提起仲裁,涉案金额涉及两艘船合计约1063.2万美元。

经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向船东方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公司返还H1340和 H1341两艘船项目的预付款本金1063.2万美元,所有本金利息全部免除,返还全部船东供应品计5.2万新加坡元。

根据和解协议,目前,仲裁庭已下达合意裁决,认可了双方和解协议的内容,和解协议已执行。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已向船东方返还两艘船项目的预付款本金1063.2万美元,所有本金利息全部免除,返还全部船东供应品计5.2万新加坡元。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年度公司为此已计提1.52亿元人民币预计损失。公司正在积极转售该两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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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海工2艘仲裁psv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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