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液货船应急拖带相关提案研讨会顺利举行

2024年5月,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108届会议通过了对SOLAS II-1章3-4条的修正案,要求新建20000总吨以上除液货船以外的船舶应配备应急拖带装置(ETAs)。同时,IMO船舶设计与制造分委会(SDC)正在制定除液货船以外船舶的应急拖带布置导则。该导则草案中拟使用舾装数(EN)作为确定拖带组件强度的参数,相关强度要求将基于业界经验数据制定。

为更好地支撑我国参与除液货船以外船舶的应急拖带布置导则的制定,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海上安全专委会、船舶建造技术研究分委会与工信部国际造船新公约规范标准工作机制办公室三方联合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24年7月对我国主力船厂的在建船型开展船舶应急拖带组件强度数据调研。并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召开了非液货船应急拖带布置相关提案研讨会。

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上海海事局、天津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所等海事、造船领域共8家单位10余位专家参加。

会上,围绕IMO非液货船应急拖带布置议题相关背景、船舶应急拖带组件强度数据调研情况分析及研讨、非液货船应急拖带布置相关提案研讨、该议题下一步工作方向研讨等四方面的主要内容,各单位与会专家进行了积极讨论发言。最后,与会专家就除液货船以外船舶的应急拖带布置导则的制修订方向达成了初步意见,为我国参与国际海事规则制修订提供指引。

会议最后,与会专家对本次提案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均表示将更好地利用各类平台、加强沟通交流,配合专委会、分委会和机制办公室,持续做好国际造船新公约规范标准跟踪,形成我国海事、航运、造船领域的合力,为积极参与国际海事规则制修订工作奠定基础,助力我国参与国际海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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