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首个LNG购销合同累计接卸达1000船

10月1日,从澳大利亚满载而归的“大鹏月”号LNG运输船顺利抵达广东大鹏LNG接收站,这是大鹏LNG在LNG购销合同(SPA)项下接卸的第1000船货物,标志着中国大陆首个LNG购销合同达成接卸1000船的里程碑。


作为中国大陆首个进口LNG试点项目,广东LNG项目于2002年牵手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合营项目(简称NWS项目),签署了《广东LNG项目LNG销售与购买协议》(SPA),是中国大陆首个LNG购销合同,合同期限25年,年进口量达370万吨,成为中国进口LNG事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长期合约。


2006年5月26日,来自澳大利亚的首船LNG顺利抵达大鹏LNG接收站,拉开了我国大陆进口LNG的序幕。运营至今18年,大鹏LNG累计接卸LNG超过1600船,不间断保供粤港澳大湾区,促进大湾区经济腾飞。

此次购销合同达成1000船的里程碑,累计接卸量达6375万吨,占大鹏LNG接收站总接卸量的59%,与使用同等热量的燃煤相比,可减排二氧化碳2.23亿吨,减排二氧化硫204万吨,减排烟尘106万吨,环境效益显著,为粤港澳大湾区改善和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了重要力量。

以1000船的里程碑为新起点,大鹏LNG将继续牵手各方保持互相尊重、合作共赢的密切伙伴关系,安全高效运输、接卸每一船LNG,以实干实绩践行中国海油能源报国的使命担当,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清洁、绿色、低碳”的卓越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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