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发布两项船舶规范变更通告

近日,中国船级社(CCS)发布了《船舶营运碳强度评估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III部分编制与验证指南》2024年第1次变更通告和《钢质远洋渔船建造规范》2024年第2次变更通告,均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 船舶营运碳强度评估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III部分编制与验证指南

本次变更通告将MEPC.389(81)决议(2022年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和营运碳强度主管机关验证导则)修正案的相关内容纳入。

本次变更通告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对附录5的数据收集样本格式进行了更新,增加了运载货物,以及对不同设备(主机、辅机、锅炉、其他等)燃油消耗数据收集记录的信息。

  • 钢质远洋渔船建造规范

本次变更通告纳入了IACS新发布决议的相关要求,变更内容如下:

  • 根据UR S10(Rev.7 Corr.2)的最新要求,更正附录III中的计算系数k12和k22。
  • 根据UR M61(Rev.2)的最新要求,修订第2篇第5章第5节,调整对于独立空气压缩机的排量、数量要求。
  • 根据UR M46(Rev.3)的最新要求,修订第2篇第1章第1节,增加对于开关设备、电子和电气设备、以及远程遥控系统的倾斜环境条件的适用要求,并增加相关资料文件的提交要求。
  • 根据UR P2.2的最新要求,修订第2篇第2章第1节,在管系等级表格中增加SCR尿素管路的要求。
  • 根据UR P2.7.3的最新要求,修订第2篇第2章第5节,明确螺纹套筒的适用标准,增加螺纹套筒连接型式对于外径小于等于25mm用于测量输送易燃液体管路参数仪表管的适用要求。
  • 根据UR P2.7.4的最新要求,修订第2篇第2章第5节,取消对于咬合型、扩管型压力接头在I、II级管系中使用的管子外径限制。
  • 根据UR M43(Rev.5)的最新要求,修订第5篇第1章第6节,明确遥控系统报警的设置的用语。同时调整对于推进速度、推进方向维持能力的描述。

来源: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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