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

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三)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下称“启东法院”)于2016年8月5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海工”)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经债务人申请,启东法院裁定自2016年11月11日起对太平洋海工进行重整。

2016年12月8日、2017年3月24日,管理人先后发布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一)》(下称“《招募公告(一)》”)、《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二)》(下称“《招募公告(二)》”),邀请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但招募未果。现管理人特发布本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三),继续招募重整投资人参与太平洋海工重整。

一、太平洋海工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太平洋海工成立于2006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下同)102,396.6838万元,住所地为江苏省启东市海工大道888号,公司主营业务为海洋工程船舶制造、改装、修理;船用液罐及液化系统、海洋工程吊车、平台及模块制造销售、安装。

(二)资产审计、评估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初稿,以破产申请受理日2016年8月5日为审计基准日,太平洋海工经审计的账面资产值为22.57亿元。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初稿,以破产申请受理日2016年8月5日为评估基准日,太平洋海工假定清算状态下资产快速变现的评估值为13.68亿元(其中,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部分流动资产按照审定后的账面原值评估)。

特别提示:目前审计、评估机构尚未出具正式工作报告,上述审计、评估值可能发生调整,最终值以审计、评估机构正式报告为准。

二、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充足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同等条件下拥有相近行业制造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两个以上的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投资;

(四)重整投资人应承诺不改变太平洋海工的主营业务。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24:00止。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意向书一式五份(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密封后提交管理人;

2.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最近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除外);

3.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但需要指定联系人。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荣杰、金恒

联系电话:0513-83828747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海工大道888号

四、其他事项

(一)《招募公告(一)》、《招募公告(二)》发布期间未报名的,不影响重整投资人参与本轮招募的报名。

(二)报名人完成全部报名事项后可对太平洋海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协调太平洋海工予以配合。

(三)本公告由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来源: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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