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公告,获得政府672.78万元补助。
公告表示,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6〕342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2016〕362号)规定,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市财政局联合组织了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过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等环节,江龙船艇(300589)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中山市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672.78万元。2017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项资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2017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