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一船老板玩“失踪” 拒绝执行欠债将获刑


徐某身为一家资产上亿的船企老总,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却因躲避100多万元执行款而玩起了“失踪”,最终他要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2015年12月16日,临海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大老板”徐某站在被告席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1年,徐某因与临海某造船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由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决后发生法律效力,徐某承担借款本金人民币504万元及利息的返还义务。但是案件判决下来之后,徐某一直以种种借口拒不支付欠款。

2011年9月5日,临海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从徐某的帐户中划扣了部分执行款,但尚有将近110万元本金及利息未履行。之后,徐某玩起了“失踪”,无视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和交出名下汽车通知书,跑去外地,人也联系不上了。

2014年4月15日,临海法院将此案移送临海市公安局,8月28日,徐某在上海被当地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他的犯罪事实。

虽然100多万元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一笔巨款,但对于拥有资产上亿的船企老总徐某而言,却并非还不出来。据查,他在江苏经营一家造船有限公司,拥有80%的股份,属独立董事,整个船厂现金估值接近3亿人民币,且他自己名下拥有宝马、丰田等4辆轿车,工资卡上每个月有6000多元的收入。

“6000多元的工资,我平时一个月的开销都不够。”归案后,徐某如此表示,他说,不愿支付原因,一是船厂效益不好,资金周转不灵,二来对法院的判决也有不服。

承办本案的法官表示,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自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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