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变悲剧,宏华集团因200艘LNG动力船被诉3.2亿元赔偿

宏华集团(00196)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法院的诉讼通知,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对宏华海洋作为第一被告及宏华中国作为第二被告提起法律诉讼。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与宏华海洋于2015年签署了代理采购合同,宏华海洋委托原告代理采购设备及材料,并由宏华中国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原告声称宏华海洋及宏华中国应向原告支付材料设备采购费用、代理费用及利息总计3.2亿元人民币。

2015年8月5日,宏华海洋与绿动水上运输有限公司签署《船舶建造合同》,宏华海洋将建造并向绿动水运出售200艘LNG动力船。由于绿动水运货款支付进度不如预期以及绿动水运项目管理等原因,致使船舶建造进度迟延,尽而导致宏华海洋未按时向原告支付相关费用。

该公司已就诉讼程序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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