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敦促船东使用“拆船过渡性措施”

ICS鼓励航运公司使用由国际航运组织推出的船东拆船过渡性措施(Transitional Measures for Shipowners Selling Ships for Recycling)。

此过渡性措施旨在帮助船东在《香港公约》在正式实施之前,最大程度上确保船舶结束运营周期时能够符合立法的相关要求。

过渡性措施陈述了在准备和保持有害物质清单的详细意见,根据IMO要求以及欧盟已经生效的强制性规则,其中非欧盟船舶在欧盟靠岸也被纳入其中。指南同样强烈推荐航运公司在船舶结束营运送去拆解时要遵守该指南。

ICS秘书长Peter Hinchliffe说,业界要履行在全球拆船厂提高安全和环保可持续性的责任,这些拆船厂大多数位于发展中国家。坚持过渡性措施是IMO之行《香港公约》之前的良好标致。过渡性措施同样会帮助船公司避免与欧盟的船舶拆船机制相互冲突。欧盟的拆船机制于2015年12月31日生效,悬挂非欧盟旗帜船舶也在其中。

        过渡性措施在2009年《香港公约》通过后由业内开头,目前进行到了考虑IMO指南的细节阶段。修正过的过渡性措施考虑到了新的欧盟机制,同样敦促航运业应尽快支持《香港公约》的生效。

Hinchliffe 表示,过渡性措施表明航运业正在充分发挥作用。但令人失望的是,《香港公约》通过6年后,依旧只有一些IMO成员国批准。政府应该在如何全球范围内提高船舶拆解状况给予优先权。

除了ICS,过渡性措施还由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波罗的海交易公会BIMCO、国际多隔舱零担油轮协会IPTA、国际干散货船东协会、Intercargo、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Intertanko、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OCIMF、国际运输工人联盟ITF共同开发。同时亚洲船东论坛ASF、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 ECSA等参加了关于是否采用并实施欧盟规则的讨论。

过渡性措施可以通过ICS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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