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方圆船厂主体建筑拆除完成

12月14日,湖北方圆船厂主体建筑物全部拆除完成。





湖北方圆船厂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陆溪镇。建设完成后,由于行业低迷,资金链条断裂,该企业破产。2019年,水利部组织开展长江岸线清理整治行动,该厂被定性为长期占而不用,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清单,同时也是河长制工作一票否决事项。因涉及金额大、人员多、范围广,破产财产分配难度很大,导致拆除工作长期搁置。

根据上级要求,咸宁市依法依规开展船厂拆除工作。于2019年11月29日先拆除了权属明晰的2300平方米厂房,权属不明的部分,通过债权核查、债权人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协调,制定详细的资产分配方案,分别于2020年10月7日完成了12393平方米新建厂房的拆除工作,12月14日完成了办公楼和龙门吊等剩余部分的拆除工作,恢复长江岸线近1公里。

下一步,咸宁市将加快遗留在厂区内的废弃船只拆除进度,清理各类废物废料,并组织对船厂拆除后的岸线进行复绿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水利部、省级交办的生态修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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