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CCS)更新重要规范

中国船级社最新修订了《材料与焊接规范》、《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及《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具体如下:

《材料与焊接规范 2021》修改通报

本修改通报是CCS根据一年来开展的对IACS统一要求应用性研究以及总结各用户使用经验反馈,通过分析研究后对《材料与焊接规范》(2018)、2019及2020修改通报的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第1篇

1、新增节镍型双相不锈钢相关试验要求,明确节镍双相不锈钢相关定义。

2、新增265级别钢的规定。

3、新增低温下奥氏体不锈钢锻钢件的切向试样冲击要求。

4、新增厚度小于3mm的铝合金型材的验收要求。

5、新增R6锚链钢的要求。

第2篇

1、修订基座环氧垫片许用应力及认可要求。

2、新增环氧树脂制备方法的规定。

第3篇

1、新增节镍型双相不锈钢试验要求。

2、修订板厚大于30mm的无损探伤比例。

3、新增H27级别钢材焊接工艺认可要求。

《材料与焊接规范》2021修改通报于2021年7月1日生效。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1修改通报

CCS基于科研攻关、船型研究和实船检验制定了《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1修改通报。

本次规范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总则篇:

新增并明确图纸资料审查要求以及批准图纸有效期的规定。

船体篇:

增加屈服强度为H27船体结构用钢的材料系数取值;修订了对接焊缝与角接焊缝之间的平行距离最小值要求;明确超尺度船舶一般应采用直接计算法确定总纵强度;新增短期作业的工程船舶波浪载荷短期预报的原则要求;明确通海阀箱板厚和钢级应不低于相邻的外板;明确肋板端部的范围;新增横骨架式开孔平台每档设置横梁的尺寸要求和纵骨架式开孔平台的原则要求;优化和完善了油船、集装箱船、滚装船、客船、客滚船与渡船等船型的技术要求。

轮机篇:

根据LL58增加由于船舶尺度和布置导致通风筒高度不可行的相关要求;货油舱与总管之间隔断装置修改为与SOLAS II-2/11.6.1.1描述一致;修改侧推装置的报警与指示;对键传递扭矩时,增加中间轴的抗拉强度限值规定。

电气篇:

删除低位照明要求临时应急电源供电的要求;修订配电系统的最高电压;澄清采用公共广播系统发出通用紧急报警信号时,对公共广播系统的要求。

除特别标注外,《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1修改通报于2021年7月1日生效。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1修改通报

CCS基于科研攻关、船型研究和实船检验制定了《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1修改通报。

本次规范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入级规则篇:

修订并补充了关于CO2排放要求的燃油数据收集和MRV的业务。修订普通干货船、渔船、公务船的船型附加标志的说明。修订并升级甲板货加强的附加标志。明确非机动推进、辅助推进等附加标志的定义。新增了空气润滑减阻系统的附加标志。更新我社部分船用产品持证问题,特别是操舵装置、柴油机。同时明确起重设备索具的审图要求。根据URZ23要求,更新第4章附录1中的船体检验项目表中的要求。

船体篇:

增加屈服强度为H27船体结构用钢的材料系数取值;修订了对接焊缝与角接焊缝之间的平行距离最小值要求;明确超尺度船舶一般应采用直接计算法确定总纵强度;新增短期作业的工程船舶波浪载荷短期预报的原则要求;明确通海阀箱板厚和钢级应不低于邻近的外板;明确肋板端部的范围;新增横骨架式开孔平台每档设置横梁的尺寸要求和纵骨架式开孔平台的原则要求;优化和完善了油船、集装箱船、滚装船、客船、客滚船与渡船及薄膜型液化气体运输船等船型的技术要求。

轮机篇:

根据LL58增加由于船舶尺度和布置导致通风筒高度不可行的相关要求;货油舱与总管之间隔断装置修改为与SOLAS II-2/11.6.1.1描述一致;第9章第10节标题试验修改为检验与发证;修改侧推装置的报警与指示;对键传递扭矩时,增加中间轴的抗拉强度限值规定。

电气篇:

删除低位照明要求临时应急电源供电的要求;修订配电系统的最高电压;澄清采用公共广播系统发出通用紧急报警信号时,对公共广播系统的要求。新增变压器性能测试试验项目。修订蓄电池铭牌标识信息。修订塑料制电缆托架/保护封闭罩壳的型式认可程序中滞燃、烟气和毒性以及电阻率三项测试的标准。

货物冷藏篇:

新增R404A、R407C等制冷剂设计压力等要求,删除R22制冷剂相关要求;补充气压试验说明;修改R717管系、压力容器等级要求;新增、补充R717制冷机室通风进出口、照明,及设备防爆要求;补充R717制冷机室个人安全防护设备要求;新增R717室水喷淋技术要求;新增R717制冷机室气体探测布置及泄漏报警系统要求;修改了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或安全膜片设置要求和穿舱制冷管贯通配件的要求;删除冷藏舱泄水止回阀的设置要求;考虑低播焰试验难执行,修改冷藏舱绝热材料的防火要求,并增加泡沫发泡材料工艺和实验要求。

其他篇:

第6篇消防篇主要是文字编辑性修改。第8篇主要修改渔船补充规定,公务船补充规定,沥青船补充规定及动力定位系统的要求。第9篇纳入了IACS CSR的最新修改通报。

除特别标注外,《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1修改通报于2021年7月1日生效。附件为该规范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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