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中远海运重工通过积极申报,多方沟通,成为大连关区内第一家实现外轮拆解废钢进口申报的企业。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监管新的规定,修船企业无需办理许可证,只需满足海关申报过程中的环保、监管场所设置、监管方式等要求,即可直接向海关申报进口修船废钢,海关放行后船厂进行销售。
为尽早实现废钢进口申报,大连中远海运重工积极组织相关资料,反复研究政策,多方沟通,克服申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尤其是修理物品缴纳保证金问题,最终实现顺利申报。
截止2021年4月底,大连中远海运重工已完成6344吨外轮拆解废旧钢材的申报通关,实现销售额1400多万元人民币,缓解生产区域紧张的同时,降低企业安全环保压力,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