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船业生效8艘集装箱船订单

6月2日,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就建造八艘集裝箱船舶行使期权》的公告。



公告称,海丰国际的全资附属公司海丰船东有限公司与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此前签约的8艘集装箱船期权合同于2021年6月2 日全部生效。

据悉,此次生效的8艘集装箱船具体包括4艘1800TEU集装箱船和4艘2600TEU集装箱船。合同总价值为1.92亿美元,其中,4艘1800TEU集装箱船价值8400万美元;4艘2600TEU集装箱船价值1.08亿美元。期权船舶代价的付款将根据相应期权船舶的建造进度分五期支付。

根据期权合约,8艘集装箱船预计将以以下时间交付:

  • 第一艘:2022年11月30日或之前交付;
  • 第二艘: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交付;
  • 第三艘: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交付;
  • 第四艘: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交付;
  • 第五艘: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交付;
  • 第六艘: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交付;
  • 第七艘: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交付;
  • 第八艘:2023年5月31日或之前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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