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造船合同中,直到造船厂交付船舶之前,买方的分期付款都是有风险的。为了避免船厂违约或破产的风险,惯例是由银行出具还款保函来规避这一风险。BIMCO法律文件委员会已经通过了一份措辞精准的独立还款保函,以协助造船项目的各当事方。
还款保函是复杂的法律文件,其必须满足出具行的要求。BIMCO与法律和商业专家、银行和造船厂密切合作,制定了一份标准还款保函,其可用于所有广泛使用的标准造船合同,如NEWBUILDCON、SAJ合同和中国造船合同。
还款保函起草委员会主席、LMAA仲裁员Ian Gaunt先生表示:“我们的目标是更好地平衡造船厂、造船厂银行和船东之间的利益。近年来,英国法律对担保的约束方面有一些演化,现在还款保函几乎总是被视为见索即付担保,而不是次级担保。因此,你不需要说明案件,也不需要证明造船合同的违约。”
制定还款保函的目标是创造一种急需的具有法律确定性的文本,并保护新造船项目中所有参与方的利益。起草委员会以尽可能清晰和简明的文字起草还款保函,希望这种方法可以收到良好的市场反响。
起草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包括:蓝涛(工商银行)、Insu Chung(现代重工)、Han Min教授(梨花女子大学)、Klaus Vilstrup(丹麦诺顿航运公司)、虞阳(诺远船舶咨询有限公司)、Richard Lord, QC (Brick Court Chambers律师事务所)、Chris Kidd(英士律师事务所)和Sean Gibbons(罗夏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