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所受邀参与国际海事组织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法规起草修订

6月21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司邀请,中国船舶集团第十一研究所将派员参加国际海事组织(IMO)船用燃料温室气体排放分析通信组,负责《船用燃料温室气体强度生命周期评估导则》(LCA导则)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长期以来,船舶温室气体减排一直是全球航运业和造船业的最热门议题,IMO近年来相继通过了“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现有船舶技术能效指数(EEXI)、船舶营运碳强度评级法规(CII)技术导则等短期措施,加强国际航行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治理力度,对各国航运业和造船业利益影响重大。

十一所作为工信部国际造船新公约规范标准工作机制办公室(IMO工作机制办公室)的依托单位,长期开展船舶温室气体减排相关技术和国际法规的研究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国内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制定谈判策略和应对措施,维护行业利益。

2019-2020年,十一所牵头工信部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研究项目,联合业内主要科研院所和船舶企业,开展EEDI技术评估、新燃料和新能源的适用性,以及CII评级法规等研究,为IMO具体减排措施的出台提供了中国解决方案。

2021年7月,十一所首次受邀参与IMO降低碳强度通信组,负责制定EEXI和CII技术导则条款,确保法规条款符合我国船舶工业利益。

2022年,十一所牵头工信部船舶温室气体新法规履约实施研究项目,组织业界对IMO实施的EEXI和CII技术导则国内履约机制和现有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开展研究,继续在国内履约应对和维护行业利益过程中发挥牵引作用。

本次受邀参与LCA导则的起草和制定工作,是对十一所长期以来在国际海事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行业地位的充分肯定。十一所将继续以工信部IMO工作机制办公室和交通部船舶建造技术研究分委会为依托,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行业专家组智库力量,推进国际海事领域热点议题研究,积极主导和参与IMO国际造船公约规范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工作,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维护和拓展我国船舶工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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