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海油工程独立起草的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 海洋结构物特殊要求第6部分:海上作业》(GB/T 43327.6-2023)(以下简称“海上作业”)正式发布,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此标准明确了海上作业规划和工程设计的要求和指导意见,涵盖了环境、重量控制、压载、装船、拖航、系泊、浮托、浮式建造和舾装、吊装、弃置和拆除等诸多内容,对海上施工作业要求、工况和参数选择原则进行了规定。
适用情形
- 桩基式钢结构;
- 顺应塔;
- 钢质和混凝土重力式基础结构;
- 张力腿平台;
- 深吃水浮式平台;
- 半潜式生产平台;
- 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
- 移动式海上装置;
- 其他类型的浮式生产系统;
- 以上设施的上部组块和构件;
- 水下基盘和类似结构;
- 筋腱基座;
- 相关系泊系统等。
海上作业具有技术含量高、施工风险大、作业成本高、操作程序复杂、受地质气象和海洋环境条件严重制约的特点。在进行海上作业相关设计时,往往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并通过识别和控制这些因素,保证作业在可接受的安全等级。
此标准明确了我国海洋结构物在合理安全等级下的海上作业要求,使海上作业流程更为规范,降低了海上施工风险,为我国在油气开发中的海上作业提供指南,对保证海上作业及油气田开发系统安全、完善我国油气田开发标准体系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