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集团发布澄清公告!

经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排查与核实,“江苏长航凤凰燃料油贸易有限公司”等八十四家注册于江苏省的企业(具体详见以下列表)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授权、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无关。敬请广大市场主体知悉,注意提高警惕,防范风险。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未经授权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长航”字号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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