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8次(MSC108)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至24日在IMO总部召开。国际造船新公约规范标准工作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办公室”)副主任、活跃造船专家联盟(ASEF)秘书长汪璇等人作为船舶工业界代表参会。
此次会议就强制性文书修正案、制定基于目标的MASS规则、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安全监管框架及修订《海事网络风险管理指南》等议题进行审议。本次会议成果丰硕,共审议通过了《1974年SOLAS公约修正案》等18份强制性文书修正案,并通过了《海事网络安全管理修订指南》等20余份非强制要求。
工业界代表参加了MASS工作组和GHG安全工作组的讨论。
- MASS工作组继续讨论制定非强制性基于目标的MASS规则,并修订了MASS规则制定路线图。根据最新修订的路线图,非强制性的MASS规则计划于2025年上半年召开的MSC110会议定稿并通过。随后,将于强制性MASS规则制定前建立MASS规则实施的经验积累期。强制性的MASS规则计划于2032年1月1日生效。
- GHG安全工作组讨论并更新了替代燃料和减排新技术清单;经讨论,工作组采纳了我国提出的将超级电容纳入清单的建议。
经与中国海事局的深度交流,工业界后续将按照工信部和交通部指示组织船舶工业界在MASS规则制定、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安全监管框架等议题上给予技术支撑,充分保障船舶行业利益。
会议期间,工作机制办公室拜访了中国船级社(CCS)伦敦海事中心。CCS伦敦海事中心自2009年成立以来直接参与对接国际海事界的最前沿,积极研究与跟踪国际海事热点,充分发挥国际海事信息的获取、分析、研究和反馈职能,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
CCS副总裁赵晏出席本次会议并表示,工作机制办公室在引领中国船舶工业界参与国际海事事务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中国船级社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中国造船工业高质量发展的不断深化,船舶工业界应加大国际海事的参与力度,进一步加强与中国船级社合作与交流,共同提升我国国际海事领域的话语权。双方就工业界参与国际海事规则制定等合作方向进行了交流。
同时,活跃造船专家联盟(ASEF)秘书长汪璇等一行同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秘书长Robert Ashdown等进行了双边交流,就北大西洋波浪谱、船舶温室气体减排等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并达成进一步合作意向。
后续,工作机制办公室将加强MASS规则制定、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安全监管框架等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产学研用各方平台沟通联合,引领船舶工业深度参与国际造船公约规范标准制定,在国际海事规则领域发挥更大作用。若有合作意向,欢迎与工作机制办公室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