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备案139个钢铁、船舶行业建成项目

记者今天(19日)从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发出《对已经国家清理的钢铁、船舶行业建成项目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已经国家清理的钢铁和船舶行业139个建成项目提出备案意见,再次释放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的强烈信号。

《通知》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明确的处理意见及其授权作出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总体部署,切实落实相关责任,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我省各市、县(市)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继续严格执行化解过剩产能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严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加强自律,不批准、不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境保护、布局规划等要求的在建违规项目,责令项目停止建设,由各市、县(市)自行妥善处理;尚未开工建设的违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记者了解到,我省对已经停产、计划淘汰或退出等的钢铁、船舶行业项目,要按计划办理,省淘汰办(化解办)跟踪督促。

据悉,此次清理的钢铁行业建成项目共计116个,其中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工程”等81个项目,经国家联合审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钢铁行业规范和准入条件、环保等要求”,省里同意予以备案;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淘汰落后装备调整产品结构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等35个项目,经国家联合审核为“部分装备未达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准入标准,但不属于淘汰类的”建成项目,省里同意有限期备案,备案有效期为各项目装备的一代服役期,企业须在有效期内实施技术升级,有效期满后本备案意见失效。

记者同时了解到,此次清理的船舶行业建成项目共计23个,其中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等16个项目,经国家联合审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质量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明等文件齐备的”,省里同意予以备案;扬州龙和造船有限公司“船舶制造项目”等5个项目,经国家联合审核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质量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明文件等尚不齐备的”的建成项目,根据国家清理意见和授权,因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海洋油气装备有限公司项目相关管理证书证明文件已经齐备,省里同意备案,其他项目因相关管理证书证明文件尚不齐备,待相关管理证书证明文件齐备后,省里另行办理备案手续;南通华滋奔腾船业有限公司“10万吨级以下修造船、拆船项目”等2个项目,经国家联合审核为“10万吨级以下的建成违规项目”,省里根据国家清理意见和授权,同意备案。

来自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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