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发布《关于拟签署重要合同(89000 载重吨双燃料新能源散货船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披露,2023年12月28日,国航远洋下属子公司国电海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香港”)或其指定公司与芜湖船厂签署了四份《89000载重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2024年9月30日,国电香港及芜湖船厂分别和国电香港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国远奋进有限公司、国远信诚有限公司、国远慧强有限公司、国远智盈有限公司(简称“四家新设子公司”)签署了《合同变更协议》,合同约定国电香港公司无条件分别向四家新设子公司转让根据造船合同享有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对于船舶相关环保要求,国远奋进有限公司、国远信诚有限公司拟和芜湖船厂签署补充协议,将预留甲醇双燃料动力系统改为“甲醇双燃料系统实装”,每艘船增加加账费用不超过624万美元。
国航远洋表示,作为国内主营干散货水上运输业务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的航线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为积极响应政策要求,践行环保使命,公司为新造89000载重吨级散货船加装甲醇双燃料动力系统,不仅可以符合越来越严苛的环保要求,还可以通过燃料结构的灵活配比兼顾运营的经济性,降低企业营运成本和能耗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对公司长期发展有一定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