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CS)发表公告,批准韩华海洋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对新加坡Dyna-mac船厂的拟议收购。
CCCS经评估后认为,拟议交易如果生效,将不会违反新加坡2004年竞争法第54条禁止的规定,该法案禁止可能大大减少新加坡任何市场竞争的合并。
韩华海洋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韩华)是为收购Dyna-mac而在新加坡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新加坡韩华收购Dyna-mac后,将从事与韩国韩华海洋相同的业务,双方都属于韩华集团的子公司。
就在本月初,Dyna-mac的创始人兼最大股东Desmond Lim(持股30.7%)已同意接受韩华集团的最新报价,这意味一旦收购完成,韩华集团的股份就超过了50%,将获得Dyna-mac的控制权。
Dyna-Mac成立于1990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专门从事FPSO、FSO、FLNG以及FSRU等海上模块和装置的工程设计、采购、建造、陆上预调试和试运行。Dyna-Mac在新加披拥有两家船厂。
截至目前,韩华集团在Dyna-Mac的持股比例为25.4%,其中23.91%的股份源自吉宝(Keppel)。今年5月,韩华集团以1亿新元的价格从吉宝手中收购了23.91%的Dyna-Mac股份。
韩华集团于9月11日公布了收购Dyna-Mac剩余股份的计划,收购价格为每股0.6新元,随后提高至每股0.67新元。
对韩华集团来说,获得Dyna-mac的经营权意味着可以扩展其海洋工程业务的生产基地。收购条件不仅包括获得超过50%的Dyna-mac股份,还必须得到新加坡竞争监管机构的批准。目前,这两大障碍均已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