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租赁发布公告,发行人(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拟进行该等债券的国际发售。就建议债券发行而言,发行人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建银国际、中信里昂及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为联席全球协调人,以及委任农银国际、交通银行、招银国际、信银资本、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海通国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及浦银国际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兼联席牵头经办人。
集团拟动用建议债券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发展集团的租赁业务,包括根据集团的绿色融资框架就合资格绿色及蓝色项目进行融资或再融资,以产生正面环境效益、对集团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以及于一般企业用途。公司将会申请该等债券在联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