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历史
“911”事件以后,美国政府为了防止来自于海上的潜在恐怖袭击,向IMO提出了加速AIS的装船进程,此提案得到了通过。到2004年7月1日,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SOLAS公约适用船舶均配备了AIS。为了进一步增强对沿海航船的识别能力,美国在其海岸及沿海的美国海洋大气管理局(NOAA)浮标上安置了AIS设备,基本上实现了对航行于其沿海船舶的识别与跟踪。但是美国仍然担心其遭到源于商船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袭击,认为对船舶的沿海跟踪与识别不能满足反恐需要。在此背景下,美国于2002年向IMO提交了“引进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的提案。此后,LRIT问题在历次MSC会议上都是热点问题。
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9次会议(MSC79)以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COMSAR)关于LRIT技术的提案为基础,在LRIT的应用领域方面达成了共识见(MSC79.23)即赞同将原本只应用于反恐的LRIT扩展到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同时也敦促SOLAS公约的缔约国应当加快利用LRIT加强海上保安的进程。MSC第80次会议对LRIT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但仍然没有通过任何关于LRIT的SOLAS公约修正案草案。
2006 年 5 月, LRIT议题在MSC81次会议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该次会议上,海安会在对英国、美国、巴西、挪威等国家的提案进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同意在英国的提案基础上,参考挪威、巴西的建议并考虑到美国提案中比较敏感的问题,起草关于LRIT的SOLAS公约修正案草案(包括其他相关的修正案)以及LRIT的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最终,”关于LRIT的SOLAS公约修正案”、“LRIT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以及 “及时建立LRIT系统的安排”获得了通过。
LRIT结构
关于LRIT的系统结构基本有三种:即集中式结构、分布式结构和SAR混合的结构。但在这些结构下,系统构成要素是基本相同的。LRIT系统构成要素由功能层和接口层组成,功能层包括船载LRIT信息传输设备、通信服务提供商(CSP)、应用服务提供商(ASP)、国家(地区)级LRIT数据中心(包含了船舶管理系统)、国际LRIT数据交换中心、LRIT数据网络和LRIT协调人组成;接口层则由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以及搜救服务组成。LRIT协调员代表缔约国对系统性能进行审查。
船载LRIT信息传输设备
船载LRIT信息传输设备能够自动发送远程识别和跟踪信息至各级LRIT数据中心。船载LRIT信息传输设备可以通过配置一套独立的满足最新性能标准的INMARSAT-C系统来满足,也可以通过在原有配置的INMARSAT-C系统的基础上,用软件升级的方法来实现。正常情况下,船载传输设备自动发送LRIT信息的最大时间间隔为每6小时一次,最小时间间隔为每15分钟一次。当船舶长时间进坞或者靠港维修时,船长或者主管机关可以将船载传输设备发送信息频率降低为每24小时一次,或者临时停止信息发送。另外如果在船长认为船载系统和设备持续的工作,可能会威胁到船舶和人员的安全时,船载传输设备可以被关闭或终止发送LRIT信息,船长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延误内通知主管机关并将导致船载设备和系统被关闭的事实和决定记录于航海日志。一旦非常情况消失,船载系统和设备需要重新开启 。
现有的能够满足LRIT要求的船载设备包括SOLAS规定的GMDSS(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设备和SSAS(船舶安全报警系统)设备,前者具有全球覆盖的特点,并能以准实时的方式提供双向自动位置报告(APR),后者一般都配备了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可以被SSAS和ASP用来提供增值追踪服务。此外,也包含了一些非SOLAS要求的设备(如船队管理系统),这里就不做介绍了。
通信服务提供方(CSP)
商业CSP采用专用通信协议来传输LRIT信息。尽管采用的通信协议各不相同,但各CSP都使用几乎相同的系统机构、船载终端、卫星、地上基站和信息处理系统。CSP可以是使用不同频带的卫星或陆基系统。有时,CSP也是其自身的ASP。CSP应该按照SOLAS第IV章规定的覆盖区、使用安全的点对点通信协议而非广播系统进行运营,同时有责任确保数据以安全方式转发到ASP。
应用服务提供商(ASP)
应用服务提供方(ASP)的功能包括:1.在通信服务提供方与LRIT数据中心之间建立一个通信协议连接,以确保能实现下列基本功能:a.远程遥控船载设备与LRIT信息中心的连接;b.自动实现LRIT信息的传送;c.自动修正LRIT信息传送的间隔时间;d.自动终止LRIT信息的传送;e.根据要求传送LRIT信息;f.自动恢复和管理LRIT信息的传送。2.提供一个监控LRIT信息流量和定向发送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3.确保以可靠和安全的方法对LRIT信息进行收集、保存和定向发送。ASP可分为单一服务和多项服务两类。单一服务ASP为某一特定CSP提供服务,而多项服务ASP可以采用多个CSP来提供服务,LRIT数据中心可以作为多项服务ASP。
当使用国际数据中心、国家级LRIT数据中心或ASP时,缔约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以Web应用程序接口或本地专用客户端的方式连接到LRIT数据中心,通过这种方式,所有缔约国都可以像那些已经建立了国家级监控能力的国家一样,具备平等的LRIT访问能力。
国家(地区)级LRIT数据中心
这是由一个缔约国政府建立的LRIT数据中心,或由多个缔约国政府就中心的建立达成一致意见后,建立的一个LRIT数据中心。负责响应本国或本地区船舶数据的请求,并对请求者按照港口国、沿岸国、搜救或环境保护进行分类,将信息直接从其数据库中发送给请求者、国家(地区)级LRIT数据中心应该与国际LRIT数据中心满足同样的性能标准。
国际LRIT数据中心
由不参加国家、地区或合作LRIT数据中心的缔约国政府或对建立国际LRIT数据中心有兴趣的缔约国政府在委员会的协调下相互合作,而建立的一个LRIT数据中心。各级LRIT数据中心一方面能收集其主管机关规定的由船舶向中心发送的LRIT信息,另一方面要建立并保持对系统的维护以确保任何时候LRIT数据用户都能收到相关信息。
国际LRIT数据中心可以作为数据交换的中间点,拥有所有缔约国的船队数据。国际LRIT数据中心由一个真实或虚拟的主数据库和一个不同地点的备份数据库组成。这两个数据库间通过单独的地面通信链路连接到所有接口设备,并通过专线互联实现数据的同步与复制。船舶的LRIT报告应通过不同的因特网、专线PSTN直接从ASP发送到LRIT数据中心的两个数据库。在LRIT数据库和ASP之间也存在通信连接。但在分布式结构下,就没有国际数据中心的概念了。
国家、地区和合作的LRIT数据中心也可作为国家、地区或合作的船舶监控系统(VMS),并以此要求船舶发送附加信息,或以不同间隔发送信息,或要求船舶发送那些无需发送LRIT信息的船舶的信息。各级LRIT数据中心的性能均要经过LRIT协调方审核,并可向搜救(SAR)服务提供位于要求信息的搜救服务规定的地理区域内所有船舶发送的LRIT信息,以便快速确定哪些船舶可召来对海上遇险人员的搜救提供援助。无论地理位置如何,均应提供LRIT信息,即便地理位置在搜救区域之外,当搜救服务要求时,也应提供LRIT信息。
LRIT国际数据网络
LRIT的整个系统可以由数个国家级LRIT数据中心或者一个国际LRIT数据中心组成。LRIT可以通过一个中间点的的方式(即集中式系统)或者“终端对终端”的方式(即分布式系统)来组织交换数据。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该以因特网作为网络核心,对LRIT系统的控制与安全都应该通过公共钥匙基础设施(PKI)来实现。通过基于证书的协议(例如传输层安全协议TSL)和自动认证管理(例如通过在线证书状态协议OCSP)来实现安全连接。
在ASP和用户之间引入国际数据中心可能会降低数据的安全性,所以数据仍保持加密发送给获正式授权的接收者。来自国家级LRIT数据中心的信息则不存在以上安全问题,因为该信息直接来源于他们的数据库。所有国家及数据中心应使用相同的算法来组织虚拟专用网络(VPN)通路或建立用于数据交换的安全连接。
LRIT协调人
LRIT协调员监督通信和应用服务提供商,蛋不卷入商业性数据服务(例如国际LRIT数据中心)的运营。与NAVTEX的协调员类似,LRIT协调员也可以由IMO的海安会任命。LRIT协调员应向海安会或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定期提交国际和国家级LRIT数据中心性能报告。LRIT协调员也可以受IMO指派,协助简历LRIT数据中心。
说到这里,给大家讲个故事。国际移动卫星组织(IMSO,关于IMSO和INMARSAT的感情纠葛这里就不细说了)在COMSAR第10次会议上曾表示愿意作为LRIT的协调人,但由于当时LRIT的一些具体技术细节仍在制定中,MSC第81次会议要求IMSO在MSC第82次会议上给出能否担任LRIT协调人的确切答复。但是,在IMSO明确表态之前,美国就在提案中对IMSO出任LRIT协调人的可能性表示担忧。美国认为IMSO在行使LRIT协调人职能之前必须得到IMSO成员国的批准并且修正IMSO公约;即使IMSO公约得到及时修正,也无法确定公约的修正案何时生效以及是否允许IMSO及时执行LRIT协 调人职能。然而,LRIT 的启动不应当受到是否具备合适的协调人的影响。因此,如果尚未找到可以授权的组织承担协调人,那么IMO应当作好担任协调人的准备。
针对美国的上述提案,IMSO给出了比较强硬的回应,明确表示了其愿意并有能力出任LRIT协调人的立场。在美国提交了质疑IMSO的提案后,IMSO成员国于2006年9月25日至29日召开大会,就是否出任LRIT协调人问题进行磋商,并对IMSO公约进行相关修正。大会决定在不给成员国带来任何费用负担的前提下出任LRIT协调人,并以37票赞成,6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出任LRIT协调人的IMSO公约的修正案。此外,IMSO还表示:根据IMSO公约,如果海安会委任IMSO为LRIT协调人,IMSO将召集一次特别大会以讨论如何履行该职责。
会上,经过各方讨论,绝大多数代表团表示坚决支持由IMSO出任LRIT协调人,并敦促IMSO缔约国尽快签署IMSO公约的修正案,以确保LRIT系统可以如期实施;也有少部分代表团在原则上同意由IMSO承担LRIT协调人职责的同时也赞同美国的观点,认为SOLAS公约的缔约国应当制定一个应急计划,一旦IMSO没有及时满足履行LRIT协调人职责需要的法律条件,LRIT系统仍然能够按时建立。对此,IMSO向海安会承诺,在其成员国的支持下,IMSO一定能够按照LRIT系统的实施时间表作好担任LRIT协调人的准备。
最终,海安会委任IMSO担任LRIT协调人,并责成IMSO采取适当行动保证LRIT系统能够按时实施,美国对此持保留意见。关于是否需要制定应急计划的问题,大多数代表团对IMSO出任LRIT协调人充满信心,而且IMSO的执行官已经向海安会作出承诺,因此海安会决定暂时不制定应急计划。此外,海安会还要求IMSO将如何完成协调人职责的书面材料提交下一届海安会审议。
LRIT和AIS
最后,让我们来把LRIT和AIS做一个对比。
信息内容
LRIT主要信息包括:A.船舶识别号;B.船位(经纬度);C.船位日期和时间。而自动识别系统(AIS)则可以发送(或接收)船舶的静态信息(包括:IMO号、 船舶呼号、船名、船舶主尺度、船舶类型、定位天线在船上的位置);动态信息(包括:船位、国际协调时、对地航向、对地航速、航迹向、航行状态、转向率、横倾角、纵倾和横摇)以及与航次相关的信息(包括:船舶吃水、危险货物的类型、目的港和预计到达的时间、航行计划、简明安全信息)。由此可以发现,LRIT传输的信息比之AIS要简单得多。
作用距离
LRIT系统能为船舶提供全球的识别和跟踪服务。无论船舶位于何处,被授权的缔约国主管机关都可接收悬挂本国国旗船舶的LRIT信息;被授权的沿岸国可接收处于距离其海岸线1000海里以内船舶的LRIT信息;被授权的港口国政府有权接收要求意欲进入其港口或其管辖水域岸外设施的船舶的LRIT信息。而自动识别系统(AIS)由舰船飞机的敌我识别器发展而成,配合全球定位系统(GPS)将船舶动态信息和船舶静态资料由甚高频(VHF)频道向附近水域船舶及岸台广播,使在VHF覆盖范围内(20海里)装备AIS设备的船舶及岸台能及时掌握附近海面所有船舶的动静态信息,得以立刻互相通话协调,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通过比较,LRIT系统传递信息的作用距离要明显远于自动识别系统(AIS)。
安全性
LRIT系统不属于广播系统,LRIT信息是在点与点之间的传输。通过LRIT系统传递的数据只有经过授权才能被接收和查看,对进行信息交换的各方在交换信息前要进行验证,信息交换的各方要确保LRIT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性,并且各方对LRIT信息要有保密义务。而自动识别系统(AIS)则属于无线电自动广播系统,为船舶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避碰措施,增强了导航安全,但同时由于广播系统所传送的信息具有公开性,使外界能轻而易举地获得船舶的信息和数据,可能被恐怖分子和海盗所利用,给船舶安全带来隐患。因此LRIT系统传递信息的安全性要明显高于自动识别系统(AIS)。基于LRIT系统安全性高、作用距离远的特点,该系统主要应用于海上安全和海上环保领域。
没了,就这么多,没写的都属于没想起来的,想起来的也不想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