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减负21.5亿 央企重组脱困提速

本帖最后由 船舶新闻 于 2016-5-23 13:40 编辑

日前,从国资委独家获悉,债务缠身多年的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航)通过债务重组和转型升级,甩掉了 21.5亿元的有息负债包袱。目前,中国长航已经基本实现了经营脱困。

据了解,中国长航的债务重组方案几经易稿,最终选择了市场化的手段——与债权方谈判,向银行提出在“借新还旧、期限延长、利率下浮、且不提供增信”的情况下获得续贷,并与银行协商对前期罚息予以减免、正常利息优惠打折,减少有息负债21.5亿元。

国资委研究中心处长王绛认为,在扭亏有望的企业身上,比如中国长航,其主动与债权方进行谈判,进而获得减免债息机会的办法属于市场化的创新,值得借鉴。除了这种办法,发端于上世纪的企业债务托管,以及一定范围内的债转股等其他脱困办法,放在现阶段,效果也是可期的。

在债务危机的化解基础上,下一步,中国长航将在转型升级、专业技术改造上继续布局。

相关国资人士表示,近年来,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负债率水平超过了60%。除了负债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全国范围内的国企坏账率(不能够还本付息的账务)正在逐渐攀升。

以财政部2016年1-3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为例,“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中一项显示,3月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25155.1亿元,同比增长15.6%;负债总额812024.2亿元,同比增长18.1%;所有者权益合计413130.9亿元,同比增长10.8%。

通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的计算发现,1-3月,全国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平均负债率已经达到了66.28%。从地方到中央,央企债务负担正在逐日显现。

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虽然坏账率便虽然没有当初严重,但随着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推进,基于多重历史原因导致的国企债务负担问题,再一次成为牵绊改革前行的桎梏。

脱困样本

为了化解债务危机,长航已经与债权方达成一致,顺利甩掉巨额包袱。

2000年前后,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加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后续影响,中国长航一度陷入发展的困难时期,背负下巨额贷款,且不能如期还本付息,面对庞大的不良资产,中国长航夜以继日在盘活存量资产、解脱债务问题上寻找出路。

独家获悉,早在2015年,为应对债务危机,中国长航便尝试使用市场化的办法,不再将希望完全寄托于财政资源与行政手段,开始自己出去谈判。

在企业内部的债务重组方案几经易稿,终于敲定后,中国长航开始自行与银行展开谈判,要求银行“借新还旧、期限延长、利率下浮、且不提供增信”的情况下办理续贷,并要求银行对前期罚息予以减免、正常利息优惠打折,减少有息负债21.5亿元,并大幅降低资金成本,算是基本化解了债务危机。

同时,中国长航积极处置资产筹集资金,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并制定了资产处置、减员分流、经营脱团与转型升级等配套方案,以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

在做完上述工作后,中国长航便根据资产处置进度与可能,适度归还部分银行本金。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收到利息后,目前已经恢复对该央企的授信,将“不良”评级上调为“关注”或者“正常”。

王绛透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长航本部的债务危机基本化解。通过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业务经营,2015年,实现营业利润2.1亿元,同比减亏增盈5.7亿元,初步实现了经营脱困。现在,通过整合资源、组建长江干散货运输公司,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企业未来发展铺路。

为了化解债务危机,中国长航旗下的两家子企业也在为脱困开拓市场。

获悉,在行业市场不景气的条件下,为了实现旗下子企业不被市场淘汰,中国长航在经营方式转变上下起了功夫,这一“转变”的目标首先便是海外市场。

始建于1949年,已有半个世纪造船历史的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青山船厂(以下简称青山船厂),在近十年中,由于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为了扭亏脱困,青山船厂从海外市场入手。2013年青山船厂交付船舶10艘,其中出口船舶6艘;实现完工商品产值18.19亿元,完工出口船舶商品产值15亿元,出口商品产值占全年商品产值的82.56%。2014年交付船舶12艘,其中出口船舶10艘;实现完工商品产值14.67亿元,完工出口船舶商品产值14.02亿元,出口商品产值占全年商品产值的95.64%。2015年交付船舶7艘,其中出口船舶6艘;完工商品产值9.88亿元,完工出口船舶商品产值8.24亿元,出口商品产值占全年商品产值的83.04%。

通过三年的努力,青山船厂实现了基本扭亏,由2013年亏损13.69亿元,2014年亏损9.94亿元,到2015年仅亏损不足1亿元,目前正在为下一步的转型升级铺路。

而中国长航下属的长江船舶设计院在长年亏损的情况下,跟着转变思路,正在从江海民用船设计入手突破,拓展军民两用船舶市场。

近几年来,随着长江航运重要性地位的下降,长江船舶设计院一度处于“冬蜇期”,长期经营不善,改制中很多遗留问题没能解决,加之国内没有建立权威的对设计单位进行评等的机构,内河航运市场准入门槛过底,外部竞争环境恶劣,导致长江船舶设计院一度处于生死边缘。

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长江船舶设计院从市场需求入手,实施产品差异化经营,力求转型升级,加大技术储备的力度,开发新的船型,在竞争中谋发展,近三年完成了收支平衡。使其在激烈的,甚至是恶性、无序竞争中保持了优势,实现平衡发展。

同时,结合近年我国船舶军品任务增多的特点,长江船舶设计院从设计领域从内河逐步走向海洋大型军辅船开发,其研发的三沙综合保障船、2000T供油船等已经交付军方使用,受到市场的肯定。

王绛对于该央企的脱困路径表示肯定,认为这是一次市场化探索的样本。但是,祝波善认为,由于央企的国有身份所限,在与银行谈判时,先天占有优势,不能说完全没有行政因素的干预。

路径探索

面对严峻的形势,除了市场化多方谈判,陷入债务危机的央企还有那些路径可以探索?

其实,祝波善所说的行政因素,在上世纪90年代的国企债务重组过程中,就曾经出现过。

在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就曾面临过债务危机,周放生《国企债务重组》一书中如此描述当时的形势,1994年,约63.9%的国企处于高负债经营的状况,约22.5%的企业已经进入资不抵债的境地,并孕育着巨大的支付不能的风险。

1994年,国务院59号文件曾指路债务重组探索:“对濒临破产的企业,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改组企业管理层、改变企业资产经营形式、引导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等措施,予以重组”。

上述国资人士点出,为应对债务危机,当时的企业债务托管有一些可圈可点之处。企业债务托管,在地方实践中探索过多种托管模式,例如政府“委托运营”的海南模式,非银行金融机构受托管理债务企业的“广发源”模式,中介投资机构共同出资建立债务托管机构的西安经验,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实行“先托管后兼并”的江西经验等。

除了托管,在当时的政策条件下,还有债转股的尝试。除了企业内部职工的债转股,如应支付的工资、福利费、职工奖励福利基金、公益金、与职工集资款或者风险抵押金、职工代企业偿债的债务都可以转股之外,1999年中央财政曾出资400亿元成立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接了相应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12000亿元不良资产,并期望在盘活不良资产的同时推动国企改革脱困。

周放生认为,在上述行政计划式的债转股中,绝大多数协议都要求企业在5至7年内100%回购股权,并要求地方政府承诺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这些要求在实践中很难落实。此外,这种债转股的适用范围极其有限,全国十几万户国有企业中,能进入其中的不到千分之五。

同时,冻结债务与政府机构参与的市场化谈判也是上一轮改革中用以应对国企债务问题的办法,例如政府承诺以资产收益(包括地方财政应收部分)偿还冻结的债务,1996年广东韶关就曾采取过“固化债务、重建机制”的做法;还有在政府协调下,包括山东泰安等地在内,采取了多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以多种方式分担债务的办法。

周放生表示,不难看出,上述债务重组的办法,大多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发起或推动下,尽量使用财政资源和运用行政手段,调整财政、银行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职工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争取一次性清理企业不良债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但是,这些做法不太考虑重组后的预期收益或效率,银行缺乏参与动力,往往是被动承担规范的或不规范的企业债务重组所造成的净损失。这一期间的企业债务重组,基本上倾向于将拯救企业的成本转移给银行,缺乏与银行债权人的协商机制和操作透明度的情况十分普遍,而银行的抵触态度和过分自我保护的管理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种现象。

上述长期关注国资改革的研究人士认为,考虑到当初特殊的历史背景,经济环境不是特别繁荣,市场也不成熟的情况下,如果国企一困难就让其破产,那么对社会震荡非常之大。以债转股为例,当时的债转股一定程度上有国家作担保,如今“不能动辄搞债转股”,并不是说这种方式完全不可行,如果作为一种民间的投资行为,这没有问题。

组合拳破困

长航脱困并不是个例,面对债务困境,其他面临债务危机的央企又该如何继续破局?

一名长期关注国资改革的研究人士认为,想要帮助现阶段的相关国有企业走出债务困境,应该尝试多种方式的组合,而且,通过债务重组改善财务状况仅仅是企业生机的开始,想要获得长久的生存和发展,还须进行更深入的改革。

上述研究人士表示,企业想走出困境,应对办法不搞一刀切,而是多种方式的组合,灵活选用。以债转股为例,并不是说都不能转,一定要有一个科学正确的判断,如果企业未来很有发展前景,就是一时的困难,这时候债务人可以把债卖了,变成股东,短期投资变成长期投资。

如何操作组合拳?周放生曾表示,多元化的债务解决方案包括增强贷款银行的呆账准备金。因为对于那些实际已经倒闭,无法恢复生产的国企施行破产时,需要银行来核销呆账;还有适当提高国有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特别是条件较好的上市国有企业和准备上市的国有企业;非上市的国有企业也可以适当考虑将国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以置换现金,增资减债等。

但是,央企脱困,债务问题的解决并不是终点。

上述国资人士表示,在这一轮改革中,在应对债务危机之后,所有企业更要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落后产能。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也不例外。

王绛认为,下一步,需要加强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建设。由于国有企业更注重安全、环保等领域的投入,成本比其他企业更高,因此,要避免只让安全、环保标准更高、历史及社会包袱更重的国有企业退出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产能逆淘汰。

同时,应尽快研究企业的短期经营困难与产能储备的关系,不能因为由于宏观经济周期造成的企业暂时的亏损就归类于“落后产能”而加以贸然“退出”,如此,只能造成国有经济“自废武功”,不断萎缩,并导致我国相关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下降,得益的只能是那些不能承担我国产业主动向高端发展的其他所有制经济。比如央企中涉及战略竞争性产业的企业,在内外市场需求暂时不足的形势下,既要解决债务问题,也要转型升级,在净化市场环境的条件下,保护和储备相关的产能、技术、和相关人员,一方面防备不时之需,另一方面为行业高端发展埋下伏笔。

张文魁则直言,行政不要干涉,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办,不要搞特殊对待,应该按照类似民企处理债务危机的方式,用市场化的办法去做这件事情,企业的股东、债权人、管理层等一同协商,协商不了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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