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葡萄牙加入了国际海事组织(IMO)《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香港公约》)。
葡萄牙常驻IMO代表、特命全权大使努诺·布里托(Nuno e Brito)于3月28日向IMO秘书长林基泽(Kitack Lim)交存了有关文件。
该公约涵盖船舶设计、建造、运维以及无害环境拆船的前期工作,以便在不影响船舶安全和作业效率的情况下促进安全和环保拆船。
根据公约,被送至拆船厂的船舶必须携带一份针对每艘船的有害物质清单。拆船厂必须提供一份拆船计划,并根据每艘船的具体情况和清单,详细说明拆除方式。
据悉,目前香港公约包括20个缔约国:比利时、刚果、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法国、德国、加纳、印度、日本、卢森堡、马耳他、荷兰王国、挪威、巴拿马、葡萄牙、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尔维亚、西班牙和图尔基耶。这20个缔约国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