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与PSA国际港务集团开展深化合作并签署合作意向协议

4月13日,天津港集团与PSA中国私人有限公司围绕新能源、物流、港口机械设备深化合作签署合作意向协议,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领域,紧密围绕共建“一带一路”,服务京津冀区域与RCEP成员国航运贸易交流,助力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共同推动天津港口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次集中签署《合作意向协议》,是双方深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天津港集团创建世界一流港口营运集团,提升PSA国际港务集团在天津港和“一带一路”沿线港口的业务功能,增强双方港口业务竞争力的生动实践。双方在此前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就深化新能源、物流、港口机械设备合作进一步达成一致,将按照互利互信、长期合作、共赢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高效务实、开放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创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未来,天津港集团和PSA国际港务集团将开展多层次、全方位领域的合作:在新能源领域,共同谋划港口可持续发展,深化国内外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合作;在港口机械设备领域,加强在港口智能设备制造、港口机械供应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提升港口机械制造和数字化水平;在物流领域,加强物流园区和物流通道项目建设,深化物流、仓储、供应链、多式联运领域合资合作,共同助力天津港打造世界一流绿色智慧枢纽港口,加快推动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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